问题 |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情况下,负债应被视为夫妻共同之责,若超出特定范围,则应归因于个人债务:首先,当夫妻二人共同签署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事态发生后予以追认,这代表了他们共同持有的信念,由此产生的债务也应被视为共同承担;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为保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可被视为共同责任,但须注意这仅限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 另外,第三种情况是,尽管债务是由夫妻中某一方以个人名义签订的,但若债权人能证明此举是为了共同生产经营所需,那么这项债务亦应被视为夫妇双方所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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