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抚养费如何主张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抚养费用的主张往往必须以子女客观需求为出发点,同时还需结合父母双方负担力度和所处地区的现实生活水准来进行合理评估与确定。
若父母其中一方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一般可参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约20%~30%作为标准予以支付。 而在面临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情况时,这个比例则可能适度调高,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反之,如果不存在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便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考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计算与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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