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两个孩子女方都不想要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庭将会全面审视诸多层面的因素,以便在众多争夺抚养权的情况下做出明智合理的裁决。
若在此过程中女方明确表态不愿承担照顾两个孩子的重任,那么法院将会把重点聚焦在孩子们的年纪、父母二人的经济能力、日常居住的条件、以及孩子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等等多个维度,进行周全的判断和评估。 通常而言,法庭更愿意把孩子的监护权给予能为他们未来发展提供更好条件的那一方。 然而,这并不代表女方就能彻底摆脱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她仍然有可能被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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