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几个月的小孩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涉及到年幼至数月大小孩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司法判决倾向于将孩子交由母亲来监护。
这是由于婴幼儿时期的儿童正处于母乳喂养阶段,母亲能够为他们提供更为周全且适宜的护理以及关爱措施。 然而,若母亲本身存在诸多不适合承担抚养责任的因素,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或不良嗜好,或者未能履行应有的抚养义务等等,那么这种情况下,法庭亦可能做出将孩子裁决交给父亲监护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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