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给到多少岁可以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一般的规定是要持续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过了16周岁但尚不足18周岁,并且他们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大部分的经济收入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同时也保持着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话,那么其父母便可考虑停止支付抚养费用。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子女成年之后,如果仍然无法自立生活,例如仍需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业教育,或者因为非个人意愿的因素,如丧失或尚未完全恢复劳动能力等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那么他们的父母仍然负有抚养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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