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上不能因为抚养费多少起诉对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父母在为孩子承担抚养责任方面表现欠佳或者无法提供足够支持,那么其未成年子女或尚未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权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助。
具体而言,他们有资格要求自己的父母按期足额支付必要的扶养费用。 在这个过程中,支付费用的数额以及期限的设定,都将依据相关方事先签订的协议来执行;如若未能达成共识,最终的决定权则交由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倘若相关子女在新环境下遭遇了困难,或者出现了其他新问题,他们有权再度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并主张增加扶养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之规定,作为父母,应当对其亲爱的未成年子女负起教育抚养之责。 当父母未能尽职尽责的时候,子女有权向司法部门申诉并要求自己的父母缴纳适当的抚养费用。 在此种情况下,子女只要能够提供合适的理由,就完全有权利主张增加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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