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离婚孩子判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若儿童尚不足两岁,那么法律原则上会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
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小孩子往往更加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然而,倘若孩子已有两周岁却尚未达到八周岁,在这样的情况下,倘若女方的抚养条件显著优于男方,例如拥有更为稳定的经济来源、舒适安全的住所以及充足的时间陪同孩子等等,均可能导致法庭判决将孩子交由女方抚养。 而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及以上时,若他/她表示愿意跟随女方生活,并且女方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将孩子交给女方抚养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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