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武汉市的离婚抚养费多少钱一个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武汉市地区,离婚后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并无明确规定的标准,而是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综合性考量与决定。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子女的实际需求状况、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等。 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其所承担的抚养费通常为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 而假如没有固定收入,则相应的抚养费将根据当年的总收益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依据上面提到的比例加以确认调整。 另外,对于子女的教育与医疗等各类特定开支亦需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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