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不给抚养费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离婚协议书中所载明的由其中一方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条款,其有效性往往难以得到保障。
培育和教育子女本属父母的应尽法律责任,无法仅凭双方签订的协议即可予以豁免。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当父母双方经平等、充分的协商且未对子女的正当权益造成实质性侵害时,法院有可能将此类条款认定为合法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生活场景中,子女仍然享有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何一方请求支付高于原协议规定金额的合理抚养费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