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国家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金额并未设定明确的法定标准,而是需依照子女性质、父母双方的承受力及所在地的现实生活水准等多种因素进行衡量和考量。
通常而言,如若父母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其应承担的抚养费一般控制在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 而当父母共同承担多个子女的抚养责任时,其所占份额可以适度上调,但上限通常不允许超出总月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其所需支付的抚养费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业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率予以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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