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用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育费用的裁定往往需要对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了子女的实际需求程度、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 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便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计算。 然而,若需同时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 若父母一方并无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依照上述比例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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