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对方要结婚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在离婚之后,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然保持着享有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法定权益与义务。
倘若子女已经被依法判决归属于对方,且如今即将步入婚姻殿堂,则普遍暗示着孩子的监护抚养权已经明确并得到了法院的正式批准。 在此种情况之下,若无明显的新证据证实存在变更抚养权的必要因素,例如一方未能够充分履行育儿责任或者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之类的严重情况,那么一般是无需再度审视抚养权问题的。 然而,如果新婚伴侣期望更多地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来,他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提高自身的参与程度,但是这必须以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前提条件,同时也需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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