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明文规定,立案受理离婚诉讼案件中,若涉案子女尚不满两周岁,按照法律普遍性原则,当优先交由其母亲进行抚育。
关于此点,由您所述信息可知,您的孩子出生仅一周年有余,尚未到达法定两岁期限,由此可以预见,法院将依照上述法规原则,裁决子女由其母亲负责养育。
但请注意,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还需参考诸多影响因素来判定最终抚育方案是否有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与全面发展,例如父母双方的抚育能力、孩子的健康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等。
若父亲在此类特殊情况下或者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具备更优越的抚育环境,那么这也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