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十个月夫妻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明确要求,在涉及离婚纠纷的案件中,若子女年幼尚不足两岁,那么原则上将由母亲全权承担监护抚养之责任。
鉴于该案中的子女目前仅有十个月大,尚未达到两周岁的法定年龄界限,所以在法院进行离婚后的抚养权裁决过程中,将会优先倾向于赋予母亲对子女的抚养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还会综合诸多相关层面的因素加以权衡考虑,例如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子女个体的意愿表达(尽管对于如此年幼的儿童而言,其意愿可能并未被视为主要的衡量标准),以及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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