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于探视权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未获得直接抚养权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而负有抚养责任的一方则必须履行配合和协助的法定义务。
关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及具体的探望时间,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达成合意; 如未能就此达成一致,则应由具有法律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最终裁决。 在父或母亲情探望可能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时,司法部门有权依法终止相关人员的探望行为; 当导致探望中断之情形消除后,便需要尽快恢复正常的探望过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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