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完成离婚程序之后,当孩子的抚养权出现重大变动时,是可以被申请修改或者重新分配的。
离婚后的任何时间段,任何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出现了显著的改变,就有权向法庭递交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申请。 当事人双方既可以通过自主协商达成抚养权的变更,也可以选择诉诸法律法庭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然而,为了确保抚养权的公正合理以及保护儿童权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法官将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首先,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而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其次,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并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甚至经常虐待子女,或者他们与其子女的共同生活对于儿童心理和生理健康产生了不良后果; 再次,当儿童年龄超过八岁并且有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而那一方同时又具备抚养能力; 最后,当存在其他合理的,且具有充分证据支撑的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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