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单独抚养孩子的抚养费应如何追讨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育费用支付相关事宜的法律规定如下,若您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应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为子女支付抚育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肩负多个子女生育责任时,支付比例可适当提升,然而,也不能超出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如您无固定收入来源,抚育费用的金额则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进行核定,参考上述比例执行。 当然,对于特殊情况,我们也会给予充分理解并进行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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