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法院是怎么处理孩子抚养权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法律规定如下: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婴儿,原则上由母亲进行监护,但如母亲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由父亲直接抚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会对婴儿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影响的严重疾病; (2)虽然具有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尤其是当父亲提出要求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时; (3)因其他任何理由导致孩子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的情况。 若父母二人就不足两岁的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补充协议,且此协议完全符合儿童的健康发展需求,那么法律便支持这份协议的有效性。 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允许父母双方自愿约定两周岁以下需要照顾的子女由父亲进行抚养,这不会对他们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对于大于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有权主张抚养权利,但在具体审判过程中,法院通常会优先选择能够更有利地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的那一方。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优先考虑: (1)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某种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的一方; (2)孩子已经与某位家长一起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比如,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他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3)一方没有其他的孩子,可是另外一方却有多个孩子; (4)某个子女与其生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同时他/她还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对健康状况较为不利的疾病,或者面临其他一些对他们日常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障碍。 如果父母双方在如何抚养超过八岁的未婚子女的问题上产生分歧,应该征求该子女本人的意见,同时,儿童的权益应当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在有利于保障儿童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轮流进行抚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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