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享有探视权的具体途径及时间段,皆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如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由司法机关加以裁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在婚姻关系结束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职责的父母即生父或生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权益,并且,另一方有对此提供必要协助的责任。
关于行使这一权利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同样应该由当事人通过协商来达成一致;
若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需交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但是,倘若生父或生母对子女的探望行为会给其成长乃至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那么司法机关有权依法暂停该项探望行为。
然而,一旦影响中止的因素自动消除,探望权也应当及时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9: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