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支付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的情况下,抚养费用通常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责任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具体评估设定。
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长来说,在支付抚养费用上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约20%到30%来约定。 然而,若需同时负责多个孩子的抚养费用,这个比例可以适度提升,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为上限。 针对没有固定收入的家长,抚养费用的金额则可参考当年度的总收入或该领域内的正常平均收入,再参照上述标准进行相应的增减。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的话,依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或削减上述约定的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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