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后是否仍需抚养未成年子女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事人再次组建家庭之后,仍然有责任抚养尚未成年的子女。
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血亲亲情,是任何情况都无法割舍的。 即便夫妻选择离婚,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责任也不会因此而消失遗忘。 离婚之后,无论子女的监护权归属于父或母任意一方,他或她依旧是其父母共同孕育的子女。 由此可见,无论是未婚还是已婚父母,皆有抚养其子女成长、进行教育指导以及保护子女权益的法律义务。 离婚之后,若子女归属其中的某一方独立抚养,那么另一方则应承担起生活费用中的部分或全部。 具体的承担金额和分期长度,可以由父母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共识; 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则由当地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程序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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