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多个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多名子女抚养事宜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往往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判。
具体法理分析如下: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共识,便可依照其共同意愿对裁决书予以定夺; 其次,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将适用一人抚养一名子女的基本原则进行裁断; 最后,在做出裁决时,法院将会考虑诸多因素,诸如子女的年龄、性别以及其他相关影响因子。 值得一提的是,多数情况下,两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常由其母亲进行抚养,而对于两至十岁之间的子女,法院则会优先考虑有利于其健康和发展的决定条件。 而对于年满十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在需做出决策时,应充分征询他们个人的观点和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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