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在此类案件中,人民法院的判定原则以有利于维护未成年权益为基石,如若家庭关系的和睦出现裂痕且难以修复,达成共识进行轮流抚养子女,根据事实情况予以认可,这无疑是最为妥善的解决方式。
关于子女的成长环境及生活模式问题上,应当优先倾听和尊重子女自身的意愿。 若子女未明确表达其个人偏好,家庭成员可以尝试就轮流抚养子女事宜达成协议。 而在未成年人与某一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其他家庭成员(包括父母、祖父母等)同样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探视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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