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视权的行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非抚养方依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
尽管这旨在维护孩子的权益、保障其生活环境,但同时也需确保父母双方都能够合理地行使探视权。 行使不直接抚养孩童的父或母之探望权,乃是法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没经适当授权,任何人都无权予以侵犯或剥夺。 若抚养孩童的一方拒绝另一方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那么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强制执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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