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分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用金额的确定,须以子女实际所需为核心因素,兼顾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所在地域的实际生活水准:
1、如父母具备稳定且可观的经济收入,那么抚养费用的给付标准通常可以按照该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进行计算。 当存在负责两个及以上孩子抚养费用的情形时,可适度上调比例,不过上限应不超过父母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若父母并不具备固定收入,则抚养费用的金额便应该通过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同类工种的平均收入这两项关键数据,并对照前述特定比例来计算得出。 3、在特定例外情况下,比如某一方因为生病等缘故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可能需要相应调整,甚至降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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