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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拒付抚养费,是否需要请律师介入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即使父母离婚,其仍应承担起抚养年幼子女的责任与义务,一旦其中任一方未尽到此项职责,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倘若一方不按照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用,另一方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强制执行。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指出,在离婚之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必须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以及期限的长短,可由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款所述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后,在确认亲子关系方面,若由女方负责抚养孩子,那么女方无需提供过多的证据。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若男方否认亲子关系,女方即可当场要求进行亲自鉴定,若男方拒绝接受鉴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将据此判定男方需支付抚养费用。
此外,若男方曾支付过一段时期的抚养费用,且采用了银行划款的方式,那么划款的相关凭证亦可视为间接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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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3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