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离婚抚养费标准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中,关于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和具体现实状况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支付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做出合理判断和决策。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而言,赡养费的支付标准通常为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之间;而对于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则可适度上调此比例,但总体上不得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
如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成长环境所需或者父母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等,赡养费的支付比例亦可作相应调整或下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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