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留给孩子的抚养费被占有如何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异之后原定支付给儿子的抚养费未得到妥善处理并被他人擅自挪用了,则有权以受扶养之子作为诉讼当事人,针对挪用款项的相关人士提起诉讼。依照我国现行各项法律法规之规定,夫妻关系解体之后,若相关子女由父母任何一方单独承担养育责任,那么另一方则应当主动负责提供部分或全额抚养费用。
然而具体承担的费用额度、支付期限等事项,则应当由双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共识;若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则可向当地的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请求,转而由后者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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