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记名保险住院才能赔偿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记名保险"这一术语,实际上它主要指代的是团体保险这一具体类型。
针对那些选择进行该种类保险投保的企业组织,若在其日常运营过程中出现雇员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情况,应优先考虑向当地劳动保障管理机构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工伤确认文件向所选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诉求。 特别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我国现行各项法律法规确立的工伤保险制度并不包含任何形式的“不记名”特性。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不幸遭遇工伤事件,当事人务必首先依照相关流程完成工伤认定手续,待工伤认定结论正式发布之后,方可依据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工伤保险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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