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孩子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许多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婴幼儿将主要由母亲照顾照料。
但若父母双方达成共识,并确认两周内大龄婴儿跟随父亲居住不会对他们的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法院是有可能予以批准的。 其次,倘若父母双方均执意要求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自身共同生活,那么法院便可按照各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最佳利于子女成长的环境等诸多因素进行权衡,从而做出 最后的抚养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当子女年满八周岁甚至更高年龄时,家长们应适当倾向于倾听孩子自身的看法与意见。 再者,若子女交给某一方单独直接抚养,另一方须承担相应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而费用额度及支付期限则必须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则该问题最终将交由法院做出裁判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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