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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不能起诉要求减少探望时间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实际上,法律层面并没有就探视的具体时间段做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夫妇双方自行商定决定。
若协商过程中出现分歧,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行使探望权的司法裁决支持。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文规定的探望权,其主要内涵为:
离婚以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职责的父/母一方有权探访与其共同生活的孩子,以保持与孩子的联系、见面以及互动交流等方式来增强亲子间的情感纽带和关系。
这种权利主要具备如下几个特点:
首当其冲便是权利权益对象的唯一性;
其次,情感利益专属性也十分明显;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该权利所体现的精神利益不能被视为财产价值。
换句话说,父/母所享受的探望权其实质是一种带有情感因素的亲情利益,这一权利在离婚后才被赋予给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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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