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假如女方放弃抚养权的话,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配将遵循以下的步骤与标准:
首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平等分割; 其次,财产分割也可参照双方先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最后,女方即使不具有孩子的抚养权,仍需按规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孩子的养育费用。 然而,如果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未能就共同财产的划分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至法院进行裁决,那么,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兼顾子女利益、女性权利及无过错方权益等因素来做出合理的判决。在此情形下,如果女方主动放弃了抚养孩子的权利,那么该责任会被自动转移至男方一方,由其负责直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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