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有以下原则:
1、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3、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孩子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4、对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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