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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用手机起诉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手机上无法起诉离婚。


当事人一方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好有管辖权的法院。


2、准备好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子女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等。


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等待法院是否受理的通知。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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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5: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