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抢夺罪的处罚有何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抢夺罪的法律定义如下,该罪行通常表现为在非法占有的动机驱动下,趁人疏忽之时,采取公开手段劫掠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为主观意志。
在中国的法制环境中,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其做出了明确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仅仅通过数额较大或多次的行为就可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额外处以罚金; 若达到数额巨大或存有其他严重情节这两种情形之一,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伴有罚款或没收财产的附加惩罚; 倘若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不仅可能被判罚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且需承担罚款或没收财产的更严重责任。 另外,如果有携带武器实施抢夺的,按照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定罪量刑。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数额较大"、"金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的衡量标准,将会基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实地情况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讲,抢夺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80000元以上、200000元至400000元以上的,应分别被视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与"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定罪量刑过程中,会全面考虑犯罪的情节、手段、后果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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