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学籍档案监护人应该是谁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答:
孩子的父母。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幼儿学籍档案监护人应该是孩子的父母。
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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