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有孩子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一位已离异并带有子女的女性而言,其在选择再度步入婚姻殿堂时所需具备的法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男女两方各自的常驻户口簿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2.由男女两方亲自签署的书面声明,以确认皆为无配偶状态,并且自身与对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直属血亲关系,同时也保证双方与任何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亦无直接关联; 3.当事人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共计三份、每份大小为2寸规格且拍摄于不久前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以及4.若为离婚人士,则必须同时携带离婚证书,离婚证明文件或者由法院出具的正式离婚判决文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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