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及撤销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与婚姻的无效、婚姻的撤销区别如下:
(1)离婚是配偶生存期间解除其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手段;而婚姻的无效则是对缺乏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的制裁措施。 (2)离婚的原因发生于结婚之后,自确定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没有溯及力;婚姻的无效原因存在于结婚之时,不具有溯及力即自始无效。 (3)离婚之诉仅限于当事人提出;而婚姻无效之诉不受此限制。 (4)婚姻的撤销也是对违法婚姻的制裁。婚姻撤销的原因一般也发生在结婚之时,从撤销之日起,婚姻始告消灭,一般亦无溯及力。除当事人外,利害关系人、检察官等亦可依法提出撤销婚姻之诉。 ⑸除法庭判决离婚外,还可依当事人的协议离婚;婚姻的无效和撤销则仅限于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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