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学上无效婚姻的情形: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如麻风病; 2、和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亲结婚的; 3、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4、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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