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登记,共同出资买房,产权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构成事实婚姻的,无论是否办理登记,该房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不构成事实婚姻的,符合结婚条件,可以补办结婚登记,补办后,该房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拒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双方不是合法的夫妻,属于同居关系,而二人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如果对双方出资份额和房屋产权各自拥有的份额有协议和约定的,按协议处理; 没有约定而对房屋产权发生争议的,以房屋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名字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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