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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婚假规定
分类 婚姻家庭-结婚
解答
律师解析:
上海婚假规定:
1、政策规定: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2、婚假假期规定:上海市婚假天数为10天,即凡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作职工均可享受10天婚假。
3、婚假工资规定:上海婚假10天期间内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即为带薪休假。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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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7:3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