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唯一继承人继承房产需要办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为财产仅有的合法继承人,您在接手遗产时需遵循以下一系列程序步骤以完善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首先,您应当着手进行被继承人离世事件的确认工作,以便获取他们的死亡证明。 接着,您需要对房产进行权威、公正的价值评估,明确房产的现有价值。 随后,您须备齐相关的审核资料,例如您作为继承人所需提供的身份证件、关于您与遗产权属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有力证据及房产所有凭证等。 紧接着,请您携带上述各种文书资料前往公证机关申请遗嘱执行的公证服务。 最后,依据已经获得的公证文书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房产正式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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