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的遗产女儿有份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制度之规定,在诸多亲属关系之中,女儿作为父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具有其相应的财产份额。
关于遗产的分配,大致可以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若父亲在离世前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则将依照法定继承程序展开遗产分割事宜。 在此种情况之下,子女(包括儿子及女儿)均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他们所享有的继承权利是完全平等且不受歧视的。 然而,若父亲生前确实制定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其中详细约定了遗产的具体分配方案以及继承人的身份信息,那么就应严格遵循该遗嘱的相关条款,进行遗产划分工作。 在此过程中,女儿所拥有的继承权可能会因为遗嘱内容的限制而有所变化。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倘若女儿存在诸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法定情形时,她将失去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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