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中没有提及的继承人能否继承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遗嘱中并未明确提到的继受人是无权根据遗嘱继承遗产的。
然而,若被继承人并未通过书面遗嘱对其遗留下来的所有资产做一次性的分割处置,那么那些在遗嘱中未能被提及到的法定继承人们则有资格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获得剩余资产中的一份。 在此种情形下,法定继承应依循法律所界定的秩序来进行,首先得到考虑和照顾的,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 接下来是第二顺位,他们包括了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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