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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可能导致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情况。
以下是常见的几类:
首先是有意犯下严重罪行,如蓄意谋杀被继承者;
接着是以争夺财产为目的,对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残忍杀害行为;
第三类情况则是长期或者严重的遗弃行为和虐待现象;
再次叙述的侵权行为包括伪造、篡改、隐藏或销毁遗嘱等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
最后,以欺诈、恐吓等不道德手段,试图强迫或者干扰被继承人设定、修改或者撤销遗嘱的行动,也属于这类范畴。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相应的涉事人将不得继续享有继承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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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