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继承权受到侵犯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权遭受侵害,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继承人所应享有之继承权益在实施过程中遭到了他人非正当方式干扰、剥夺或者约束。
例如,蓄意篡改遗嘱内容、隐匿或者非法侵占遗产、阻碍合法继承人参与继承等行为。 倘若继承人本来应该依法或者依照遗嘱继承对应的财产份额,但是由于他人的不适当作为使得继承人无法完全实现甚至难以实施其继承权时,即可理解为此时继承人的继承权已经遭到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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