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儿子继承权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儿子身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不能任意地被剥夺其继承权。
然而,若儿子存在故意伤害或杀害被继承人、为了抢夺遗产而蓄意杀害其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实施遗弃或者虐待行为且情节严重等恶劣行径,则可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剥夺他的继承权。 在此种情形之下,不需要进行特殊的程序办理,只需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儿子确实存在以上所述的违法行为,便可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将其排除在外,不予分配给他任何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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