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姐妹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兄弟姐妹被视为法定第二顺位继承人。
当出现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或第一顺位继承人皆主动放弃或丧失继承资格的情形时,兄弟姐妹有权依法继承相关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各继承人所应继承的份额通常应保持平等,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理应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责任或是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将有更多的机会获得较多的份额。 然而,如果有抚养能力并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会面临不分或少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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