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遗产继承权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求剥夺某人为被继承人所拥有之遗产继承权,通常需要具备合乎法律规定的特定理由,诸如蓄意杀害被继承人,在遗嘱纠纷之中对其他继承人展开谋杀行为,乃至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恶劣至极等等。
若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其他有权继承遗产之人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剥夺该人的继承权。 法院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与裁决。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主张剥夺继承权者需提供充足有力的证据以证明存在相应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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