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继承人享有遗产财产的继承权时,必须携带着由公证机关开具的"继承权公证书"以及相关的房产所有权证及契约以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了处分自己名下的房产而编写的遗嘱文本,应按规定进行公证。 3、在办理房产公证事务时,除了证明遗嘱、赠与书或者委托书等属于单独法律行为的文件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者受托人常驻场所所在公证机关进行提交申请之外,其余的均需要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提交申请办理。 4、若经过公证方式证明之后需要进行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或者变更登记流程的,继承人应当自公证证明出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向房地产管理机构提交其申请登记。 如逾期未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向房地产管理机构解释清楚原因,然后根据房地产管理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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